2008年,美国IBM公司首次提出“智慧地球”的理念,并于次年建立美国第一个智慧城市,此后开启了全球智慧城市建设。智慧城市是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对城市进行控制和服务,一定程度上可简单理解为“智慧城市=数字城市+物联网”。近年来,智慧城市作为人类社会、经济发展高度集中的载体,其旅游功能不断凸显,智慧城市是智慧旅游发展的前提与基础,智慧旅游又成为智慧城市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但城市智慧旅游的建设尚无技术标准与发展模式,仅打造单一的智慧景区,不足以支撑城市的智慧旅游发展。因此,如何提升城市的智慧旅游发展水平成为学者关注的重点。城市便利性理论起源于西方学者关于城市发展驱动力的讨论,实证研究区域多集中于美国,认为城市便利性是评价城市发展的重要途径,高城市便利性能促进城市发展。著名经济学家Glaeser等认为充实的商品市场及服务、艺术和自然环境、良好的公共服务和便利的交通及通信基础设施是城市便利性的主要内涵,并通过服务城市居民作用于城市生活系统。但在智慧化服务普及和高精神追求的今天,旅游要素逐渐融入城市活动,智慧城市智能设施的服务对象逐渐由居民向游客拓展,便利性的作用场域也由生活场转向旅游场。在智慧城市旅游系统内,智慧城市依靠高便利性吸引外来游客,推动当地旅游发展,进而形成城市旅游发展的良性循环。因此,本文将旅游要素融入城市便利性内涵中,构建旅游便利性系统,用于衡量智慧城市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为智慧城市旅游发展水平评价提供理论依据;基于旅游便利性理论,构建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评价指标体系,以中国152个智慧城市为例进行实证分析,为制定智慧城市旅游可持续发展战略提供参考。
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是城市便利性更具体、更智慧的体现,高便利性的智慧旅游城市能提高游客的旅游体验质量,优化旅游服务系统。因此,本文基于已有城市便利性的定义并结合旅游系统的要素构成,提出旅游便利性系统框架,根据旅游系统理论中的目的地系统、支持系统和出行系统中的各要素及特点,从交通、功能、环境和服务4个维度阐述旅游便利性的内涵,进而构建三级指标评价体系,最后对智慧城市的旅游便利性指数进行测度与级别划分。旅游便利性系统构建本文在已有研究基础上,结合吴必虎的旅游系统理论对旅游便利性的内涵进行梳理。旅游便利性指城市中使游客心生向往并产生愉悦心理的、优美的景点(观)和环境,全面智慧且多样化的娱乐、购物、服务设施,智慧便捷的交通设施以及智能高效的服务能力。遵循以人为本的思想,从游客需求的角度,将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系统构架划分为目的地系统、支持系统和出行系统三大系统,并根据各要素的功能和特点,对具体含义进行界定。1)目的地系统中的智慧旅游便利性主要指为到达终点的旅游者提供食宿、娱乐、购物、享受等旅游需求以及依赖于各项旅游设施提供服务的综合体,购物、娱乐、教育和医疗等设施可刺激就业增长和人口集聚,称为目的地系统的功能便利;此外,与旅游者出行密切相关的城市旅游服务设施便利性也是目的地系统便利性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智能票务、增强与虚拟旅游、在线电子商务等。2)支持系统是智慧旅游便利性理论的核心组成部分,主要指旅游者在旅途中接触到的自然环境和社会文化环境等环境要素。环境要素是城市旅游发展的核心吸引力,包括气候适宜的自然环境、舒适优美的景区环境和支持旅游活动开展及智慧管理的经济技术环境。3)出行系统中的智慧旅游便利性刻画了智慧交通指引下保证旅游者出行的交通便利和时间便利,交通便利包括联系紧密的城市外部交通设施和完善且智慧的内部交通设施,时间便利是指交通设施的完善与智能化(如交通一卡通)所引致的通行时间缩短。
智慧城市一级指标便利性水平特征
为分析同一等级智慧城市中一级指标的差异,运用自然断点法将智慧城市的一级指标便利性水平(即交通便利、功能便利、环境便利和服务便利的评价值)划分为5个等级,由于各等级智慧城市数量众多,故采用各等级智慧城市一级指标的便利性均值探讨其便利性水平特征。
(1)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从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看,交通便利、功能便利、环境便利和服务便利的平均水平均达到高便利性标准,该等级智慧城市多为直辖市以及高发展水平的一线城市,基础设施完善。从一级指标分级情况看,各城市间交通便利、环境便利、功能便利的等级差异较小,如北京、上海、成都、重庆、珠海、广州等城市,由于强大的经济支撑和科研投入,交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邻近城市的辐射作用显著,在空间上形成“聚合型”格局;服务便利包含高、较高、一般3个等级,部分城市用地紧张、人口众多、服务设施压力过大,导致城市间服务便利水平差异大且平均水平低。
(2)较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从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看,交通便利、功能便利、环境便利与服务便利的平均水平均达到较高便利性标准,该等级智慧城市经济发展迅速、资源丰富。从一级指标分级情况看,交通便利与服务便利均包括高、较高、一般、较低和低5个等级,分级差异大于其他两类一级指标。受智慧城市试点政策影响,部分城市智慧建设滞后,一定程度上阻滞了其交通及服务的发展,致使二者便利水平参差不齐;但城市自身丰富、优美的景区环境和完善的功能,对于提升城市环境和拓展城市功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总体而言,该等级智慧城市中,一级指标的便利水平差异较大,城市间发展不平衡,以交通便利最为明显,这与政策试行力度及城市自身条件关系密切。
(3)一般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从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看,4个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均符合一般便利性标准,除个别省会城市外,这类城市多为经济发展水平一般的内陆城市,代表了中国智慧城市便利性的整体水平。从一级指标分级情况看,各城市间交通便利和服务便利存在明显差异。资源和基础设施建设差异导致该等级中部分城市受铁路枢纽城市(郑州、合肥、无锡等)和优质旅游资源区城市(桂林、苏州等)的“挤压效应”影响,其交通和服务便利水平极低,进而影响整体旅游便利水平
(4)较低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从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看,4个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均达标。从一级指标分级情况看,交通便利和服务便利的差异最大。沿铁路(南昌、长沙)与偏远地区(林芝等)的“分散型”空间分布格局使该等级智慧城市的交通和服务便利水平呈现明显的两极分化特征,可见城市基础设施是交通及服务便利性差异明显的引致因素。
(5)低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从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看,4个一级指标的平均水平均属低旅游便利性,部分城市受经济、技术等条件限制,城市功能未能得到有效开发,功能便利明显落后于其他等级的城市。从一级指标分级情况看,交通便利和服务便利的差异大于功能便利和环境便利,该等级智慧城市多位于东北及西部地区,自然资源的破坏力度较小,独特的地形风貌、民族特色成为城市旅游的主要驱动因素,但部分城市旅游开发较晚,智慧交通及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不足,导致旅游服务效率低下。因此,城市自身特色与旅游开发水平是造成该等级智慧城市交通便利和服务便利水平差异过大的主要原因。
本文根据旅游系统理论及城市便利性理论,从交通便利、功能便利、环境便利和服务便利4个维度构建旅游便利性评价指标体系,运用熵值法和G1法对中国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水平进行测度,并采用自然断点法划分等级,得出以下结论:1)功能便利是影响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最关键的一级指标,其次是环境便利、交通便利、服务便利。2)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分为高、较高、一般、较低和低5级,智慧城市间的旅游便利性差异呈现出由一般区向两极区逐渐加大的趋势,其中,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匮乏,且与较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形成沿“两纵一横”铁路线及沿海分布的空间格局。3)从分维度看,各分区智慧城市的一级指标平均水平均符合其所在区的级别标准,其中,各分区交通和服务便利发展水平不均衡,而环境及功能便利性差异不显著,这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水平密不可分。尽管智能技术的多领域、多元化投放与使用在旅游城市中越来越普遍,但中国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性水平整体一般,具备高旅游便利性水平的一类智慧城市较少,因此,亟须提升城市旅游便利水平并推动其向优质均衡发展。
一方面积极发挥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的辐射带动作用,加强各城市间的旅游合作、协同发展,突破高旅游便利性智慧城市沿铁路线和沿海分布的限制,推动智慧旅游全方位发展;另一方面,地方智慧旅游部门应积极配合,挖掘城市特色,开展个性化旅游服务,同时应加大智慧基础设施及旅游服务设施的建设力度,缩小交通便利性与服务便利性的组内差异,进一步拓展城市旅游功能,促进各维度要素的合理流动与传导,实现各维度优势互补。随着智慧城市发展与智慧旅游建设逐渐融合,旅游依赖于城市的智慧设施提高服务水平,智慧城市则通过旅游资源开发进一步拓展城市功能,这将是智慧城市发展与智慧旅游建设的新方向。旅游便利性是影响旅游者体验质量与满意度最直接的因素,以定量的方式对智慧城市的旅游便利性进行评价,并表征智慧城市旅游便利水平特征,是对城市便利性概念、内涵、方法的具体化与补充,也为中国城市旅游便利性测度提供依据。因此,智慧城市旅游发展可通过对评价指标值进行等级划分,对照三级指标找出智慧城市旅游服务的优势与不足,对智慧城市旅游服务体系加以完善,从而提高城市旅游者的满意度,为智慧城市旅游部门制定旅游发展战略提供参考。但受数据获取难度的影响,该研究指标体系仍有一定的局限性,同时未将智慧城市试点名单中行政级别较低的县、镇纳入研究样本,有待后期深入探讨。